| 广告投放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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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甲方为深圳两努广告·服饰商情广告客户 乙方为深圳市两努广告有限公司 |
| 1. |
刊登广告须严格执行《广告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 |
| 2. |
刊登广告前甲方应交验合法有效的证明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商标注册证书、专利证书、质量证明、获奖证书、知识产权证明等。 |
| 3. |
乙方实行预收款制度,款到后安排广告刊登;相关费用应在签定合同三日内一次性以转帐支票或汇款的形式由乙方预收,谢绝收取现金和无抬头支票,甲方应认真填写支票或汇款的收款单位(乙方)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款到后出具票据。如因甲方支付现金或无抬头支票给乙方经办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
| 4. |
如甲方未按付款时间付清款项,则视作甲方单方面违约,乙方有权将甲方预定的广告版面让给他人,且不退还甲方所交的部分广告款项,这部分广告款项将作为违约赔偿金赔偿给乙方. |
| 5. |
甲方提供广告内容必须真实,文字清楚准确,图片清晰美观,如有不符合《广告法》的内容,乙方有权删改或谢绝刊登;甲方所提供广告内容如有侵权问题,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
| 6 |
广告版面由甲方按规定尺寸进行设计,设计完毕以电子邮件或快递形式到乙方设计部,如需乙方设计,按同版面广告单价的5%收取版面设计费。 |
| 7. |
乙方媒体除特殊版面外,其他版面均为普通版,版位由乙方统一安排,如甲方须指定版位,经乙方同意后再收取同版面广告单价的10%作为指定版位费。 |
| 8. |
甲方应在乙方媒体截稿前三天将所需刊登的广告内容以电子邮件或快递形式送到乙方设计部;如甲方须在乙方媒体截稿前的三天内刊登广告,则乙方须按同版面广告单价的10%收取加急刊登费。 |
| 9. |
本合同须双方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
| 10. |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 |